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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1月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分别明确提出“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和“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
一年前,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就指出:“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现在家家户户关注教育,这方面的热点不少,说明教育氛围浓厚,也反映出我们的教育距离人民期盼还有一些差距。”
医疗科学技术水平的跃升,折射一个国家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身影;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那场比赛结束后,坐在轮椅上的林子金对自己喜欢的足球运动员韦世豪说:“希望你下一场比赛一定能进一个球。”韦世豪做出打游戏的动作,并和林子金击掌:“进球了我们要做这个(动作)是不是,我会记得你给我说的。”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康卫东:生活中常见的有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家用燃气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灯、手提式灭火器,还有酒店房间里常见的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