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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城乡建设已进入以存量更新为主体的时代,保护和发展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刚性管控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亟需出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区分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补充细化监管处罚条款,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弘扬文化自信。
一是建立督察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是实现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与工作手段。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快构建大保护格局。需要注意的是,文化遗产类型多样,各类型之间保护要求差异大,要充分发挥各个类型主管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监管时要量体裁衣,分类施策,精准用力。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二是全面提高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议政建言的能力,更好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人民政协应当挺膺担当、贡献力量。我们坚定扛牢协商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担负新时代文化使命等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议政,为山东“走在前、挑大梁”积极献计出力;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助力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不断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擦亮“有事多商量”协商品牌,让政协智慧更闪亮、政协出品更精彩。
在赣鄱大地,江西省军区广大官兵和民兵以各种形式展开学习讨论。“省军区要充分发挥军地桥梁纽带作用,用好地方优势力量和资源,提高我军建设质量和效益。”某局干事赵钰僮说,“我们将坚持以军事需求为牵引,搞好与地方建设领域的布局统筹、项目统筹、资源统筹和实施统筹,加快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通用资源转化为助战实力。”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5期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地方人大干部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班,召开部分省(区、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会、新形势下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等。
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