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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协助民营企业建立联动治理、反腐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企业内部及行业间的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探索反腐激励政策,在融资政策等方面,树立正面榜样。希望司法部门能够为民企研究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合法合规打击企业内部不法分子;把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有效的法律条款应用到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中。例如,国企对高管渎职失职有着明确的标准,其中部分可以对应到民企,避免滋生浮躁舞弊的不良社会风气,给民营企业成长带来与现代管理环境相悖的法律风险。
(一)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政策要细化安排、靠前实施,增强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拨付,提高支出效率,尽快形成实际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加大对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着力提高投资效益。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协同以及与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财税政策实施效果动态监测评估,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法院干警在遵规守纪中担当作为。完善法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向鲍卫忠、韩旭辉等英模学习活动,涌现出丁宇翔、余崇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王佳佳、陈声欢等17名司法人员忠诚履职,献出宝贵生命。
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在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前夕,《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名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发现,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外卖员、主播、网约车司机、健康照护师等新就业形态中出现越来越多女性的身影。然而,职业风险、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一群体。
口岸建设初期,里孜口岸监管点的女关员们深入里孜口岸一线协同调研10余次,了解里孜口岸在通过国家验收和正式开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通过“现场办公”形式第一时间协助解决问题50余个。
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最新统计,截至2023年底,香港女性人口逾410万,约占香港总人口的54%。如李家超所言,她们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